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3年申报“镇江市市长质量奖”项目, “镇江市长质量奖”是镇江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生产型或服务型企业或组织。
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分申报材料及现场审查两项内容,审查要求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需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工作进行指导评价。现将具体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招标须知
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2.项目完成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服务期限:2022年6月至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确认获得“镇江市市长质量奖”;
4.付款须知:现汇支付。“镇江市市长质量奖”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5%作为启动费;确认通过“镇江市市长质量奖”材料评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确认获得“镇江市市长质量奖”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票。
5.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6月22日下午14:00在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江苏索普集团招标中心开标,开标当天下午投标方要一直保持通讯畅通。
6.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2:00时前用ems或顺丰邮递至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仓储部谢芳。按期未到按弃标处理。联系人:谢芳,联系电话:13952926402;
7.如投标人需咨询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求索路88号
邮编:212006
招标联系人:谢芳 电话:0511-88995030
手机: 13952926402 邮箱: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无虚假业绩及业绩造假等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近三年内辅导咨询获得省、市质量奖的企业至少3家及以上。
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招标方于任何时间发现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均有权废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承诺不将所中标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文件(未提供作废标)
1.投标人资格证明证件:投标书内容包括咨询机构性质、营业执照、收费等。对编制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咨询招标单位,即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联系人。
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时,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投标文件和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字样。信封正面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信封背面的封装处用密封条密封,在密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格证明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印章)
2.招标方提供的报价函(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指导老师团队资质证明材料(附件二);
5.近三年内辅导咨询获得省、市质量奖的企业至少3家及以上,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及获奖证明材料;
6.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
四、开标、评标及流标
1.开标
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2.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方的评比方式。
2.1 在能够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投标方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两家投标方作为中标候选人。
2.2 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
2.3 开标当天,请各投标方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2.4投标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上,注明二次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长号)。
2.5未按上述要求报价,视作未对甲方实质性响应,作为废标处理。
2.6定标原则:评标采取最低价中标原则。
2.7一旦投标方参与报价,即被视为已对招标方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2.8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执行的中标单位,招标方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2.9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2.10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3.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招标人招标工作。
4.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附件一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 份;
2.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二:
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 指导老师 | 职称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