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福美钠无害化处置招标文件
一、概况
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福美钠中间产品约60吨,存放于现场的三只储罐内,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现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成分: 福美钠(二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含量9%,ph 10-11,其中含有少量的二甲胺、二硫化碳。
二、处理要达到的目标
福美钠无害化处理,处理产生的废水要达到万吨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具体如下:
污染物 | 指标(mg/l) |
cod | 500 |
氨氮 | 200 |
硫化物 | 1 |
盐 | 1000 |
注:无害化处理后,尽量不产生危险废物。如果产生,将在总的处理费用中加上危险废物处理的费用。
4.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方案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水指标应能达到目标要求。如产生危废,应做好危废的鉴别,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贮存。
5.九游会平台的支付方式:现汇。招标方凭中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款。
四、投标方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已进行过类似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案例,不少于3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书包括:
1.投标方的相关资质文件(盖章),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相应资质等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等。
2.无害化处理方案,包括处理工艺、流程及是否产生其他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废物的产生名称及产生量。
3.报价单(含税价,包含处置费、人员交通费及住宿费等),注明税率(报价部分须加盖公章)。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七、评标依据: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开标: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总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2.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3.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5.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6.中标价格因沟通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1天内发最终报价确认函。
7.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8.流标: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9.废标:凡投标人不具备无害化处理资格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八、投标相关事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吴伟平。联系电话:15005280499
取样联系人:吴伟平。联系电话:15005280499
2. 招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12:00时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求索路101号。
联系人:吴伟平。联系电话:15005280499
3.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14:00;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4.该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投标报价书
招标单位: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一、标的物名称: 福美钠无害化处理
二、物资数量: 约60吨
三、收货时间: 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在合同签订完成一个月内完成处置
四、装卸、处置费用: 中标方费用自付
五、付款方式:承兑汇票结算。处置结束后,由中标方根据实际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票至招标方。
六、标的物报价:(含税价,包含处置费、人员交通费、住宿费等)
名称 | 含税价 (万元) | 税率% |
福美钠无害化处理 |
无害化处理后产生的危废名称及危废数量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