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研发项目决算财务审计是办理验收的重要环节,也是依法对研发项目支出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的检查、评价和鉴证。为正确评价经费投入效果,促进总结研发经费支出经验,提高研发项目管理水平,顺利完成项目验收,现公开对镇江市重点研发计划-化工钢铁煤电企业转型升级“醋酸酯连续生产新工艺过程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项目经费审计工作进行招标:
一、招标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介:
醋酸酯连续生产新工艺过程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项目简介:该项目于2019年年6月通过镇江市科技局批准立项。该项目为镇江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费预算47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所有研发工作。
第一部分、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和审计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4、业绩证明(需加盖对方公司公章):投标方需具有从事研发项目决算审计资质;
5、报价(报价均为含税价,并注明税率)。
6、以上材料均需密封。
二、审计内容要求及完成时间:
1、审计报告内容需按照研发项目验收财务决算要求;
2、完成时间: 审计报告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第二部分 开标评定及定标过程说明
一、开标:
1、招标小组成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到达;
2、开标时应首先检查投标方提供的资质材料,无异议后开启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记录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二、评标:
1、由招标小组进行评标。
招标小组人员组成: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战略发展部人员组成。
2、评定说明:
(1)综合分析投标单位的各项指标,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做废标处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评估,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招标小组将保守投标单位的商业机密。
(3)招标小组对中标结果有明确解释,并做好落标单位解释工作,不退还投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标书
(5)招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细的地方进行必要的说明,但不得对投标内容实质进行修改。
(6)投标单位不得互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在评标期间,不得进行有违公正的活动,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3、无效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
(2)投标时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初审不一致的;
(3)其他违反《招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中标要求
1、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2、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4、满足条件最低价中标,评标结果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在评标意见书上签字确认。
第三部分 合同授予及付款方式
一、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到招标方相关部门办理如下事宜:
1、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若中标方在投标时弄虚作假,而实际所投报价或工作能力达不到招标方要求的,或影响招标方正常工作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结算方式:提交审计报告后2个月内以银行现汇支付。
第四部分 报名方式和招标日程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投标方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或送达我公司。
邮寄地点: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战略发展部
联系人:邱海芳
电话:18796000873
二、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07月15日-07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截标日期:2021年07月23日上午12:00点截止。
3、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7月23日下午14:00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