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标准规范,对110kv输变电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环保技术咨询:
1.咨询内容:
1.1对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报告。
1.2进行环保竣工验收自主验收,包括:进行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三同时”配套现场核查,提交整改意见;组织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专家现场核查、评估;指导、配合业主按专家评估意见整改到位;将整套材料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2.完成日期: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完成上述技术咨询并出具报告。
3.验收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及环保验收平台备案。
4.九游会平台的支付方式:承兑。费用包括验收监测及及专家评审,通过备案后支付。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为国家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环保监测及技术咨询。
2.投标方守法诚信、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3.在镇江市区有环保技术咨询业绩3家以上,其中化工类项目至少1家;熟悉索普化工基地情况。
4.投标单位投标前应先提供营业执照进行资质预审,否则标书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书包括:
1.资质证明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环保项目验收业绩证明(合同或报告扫描件)。
2.信用查询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盖章)。
3.技术咨询工作进度安排及详细方案。
4.报价总价(含税价,注明税率、九游会平台的支付方式)及明细(盖章)。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详见附件。
5.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不能区分正、副本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
四、评标依据: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最低价中标。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2.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4.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5.中标价格因沟通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1天内发最终报价确认函。
6.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7.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8.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相关事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方益宏。联系电话:13511691139
2.招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3:00时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联系人:方益宏。联系电话:13511691139
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00。
4.该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投标报价书
一、标的物名称:110kv输变电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二、报价:(含税价,包含监测费、专家评审自主验收等)
项 目 | 报价(万元) | 税率(%) | 支付 方式 |
110kv输变电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 承兑 |
详细报价清单另行提供。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