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须知
1、招标项目:2021年度汽车吊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2、合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交货地点:具体作业地址以客户单位为准;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通知贰小时内安排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5、工作量审核须知:双方每月23号对工作量进行审核确认;
7、投标书格式要求: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8、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0:00;
9、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暂定);
10、开标地点: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送达,标袋封面注明“格式自定”;外包装必须全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陆志坚收。联系电话:13852911904 ,逾期按弃标处理;
12、招标方自开标之日起一周内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招标结束后,招标方对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3、甲方年度大修及基建项目的吊车使用,甲方有权组织单独招标。
14、如投标人需咨询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邮编:212006
联系人:刘亮
电话:0511-88995240
手机:18852809238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无虚假业绩及业绩造假等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投标人必须有具备良好的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招标方于任何时间发现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均有权废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文件
1、投标人资格证明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格证明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印章);
2、汽车吊车辆资料:行驶证四个面;设备检测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交强险;商业险复印件(以上资格证明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印章)
3、招标方提供的报价函、开标一览表;
4、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汇总表;
5、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
6、中标投标人须提交正本1份,副本1份,同时将投标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报价以人民币结算。
四、费用计算及技术要求
1、作业时间:
1.1、作业时间4小时(含4小时)以内的,按半个台班计算;作业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含8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以下简称“台班计算周期”】
1.2、如作业时间超过8小时,按以下方式计算超时台班:超时不足1小时(含1小时),不另计算台班;超时1小时以上的,按上述“台班计算周期”计算超时作业时间对应的超时台班。
1.3、吊车报价(含税价)中包含6%管理费,届时台班单机除以1.06与索普化建结算。
1.4、汽车吊进场后,实际作业时100吨以下吊车按半个台班起算,100吨(含100吨)以上按一个台班起算。凡是大车小用的,一律按小车吨位台班结算。
1.5、若作业取消,原则上不收费
1.6、每月23号对吊装工作量进行确认,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1.7、乙方开具6%增值税发票,结算时交付。
1.8、作业车辆应至少安排1名持证的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及1名持证的起重指挥(如吊装作业需要多名人员共同作业,吊装单位需无条件及时安排作业人员)。
1.9、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2、汽车吊的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2.1、吊装单位的资质由计划运行处和环保安全处审查和备案,未经审查和备案的吊装单位禁止在公司范围内施工作业。
2.2、汽车吊操作人员持有效起重机械特种作业证件,并经过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作业。
2.3、吊装单位对于需要编制吊装方案的吊装作业,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2.4、汽车吊吊装作业涉及被吊物件的捆扎、指挂均由吊装单位负责。
2.5、吊装作业必须同时符合《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五、开标、评标及流标
1、开标
由招标方评标小组在确定的开标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操作,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文件完整性检查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
2、评标
2.1、通用
2.1.1、资质合格前提下,总体台班价最低中标。
2.1.2、同等价格下,安全、服务更好的中标。
2.1.3、为防止合同未到期而因故终止,竞标人的投标结果将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位,以作为下一顺位中标人替补的依据(按顺序依次征询竞标人是否同意依第一中标人的价格承运,若有竞标人同意,则替补为正式承运商,以此类推,直到有竞标人愿意在剩余的合同期内与我司签定吊装合同为止)。
2.1.4、如果吊装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我公司有权选择重新招标。
2.1.5、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投标资料不予退回,作为优先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
2.2、评标第一轮采取开标现场拆除标袋,统计公布各个台班最低价,制成最低台班价统计表。第二轮由各竞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竞标,根据最低台班价统计表进行二次报价(从第二轮报价开始,报价基准为最低台班价统计表),二次报价采取的形式为,报各单个台班汇总价下浮率(此下浮率即为各单个台班的下浮率,下浮率百分比最多保留一位小数点),下浮率最高者的中标。若第二轮报价后出现两家以上(含两家)最高下浮率相同者,则报价相同者进行第三轮报价,下浮率最高者中标,以此类推。第三轮下浮率报价低于第二轮报价的视为放弃竞标,以此类推。
3、流标
招标方发现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我方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本次招标流标,且不再邀请参与我公司今后的招标。
4、其他注意事项
4.1、投标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吊车各项指标符合国标,无国标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我方使用要求,否则应及时调换处理。
4.2、因投标方原因,对招标方生产造成影响的,将视具体影响程度对投标方予以处罚。
4.3、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承担违约责任(纳入我公司招标黑名单)
4.3.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3.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4、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 请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2021年度汽车吊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2021年度汽车吊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函
致: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响应贵司招标文件,报价如下:
2021年度汽车吊租赁服务项目报价单
序号 | 申请内容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一个台班 含税单价 (元) | 增值税 |
1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8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2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16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3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2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4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25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5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5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6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75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7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10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8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13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9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15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10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20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11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22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12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26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13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30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14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35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15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40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16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50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17 | 汽车吊租赁服务 | 600t | 台班 | 按实结算 | ||
合计 |
备注:
1、汽车吊车辆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耗材、维修、保养、进出场费、吊车现场组装、配重安装、人员工资、车辆和人员保险等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汽车吊车辆资料(行驶证四个面、设备检测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交强险、商业险复印件)
五、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
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合同金额(元) | 需求单位 | 备注 |
合计金额(元) |
备注:
1、须提供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向类服务业绩,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新成立公司须提供说明。